天气转暖,到户外健身的市民越来越多。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市宣庆小区、黄河绿园、群力新苑等十多个居民小区户外活动场所发现,室外健身器材损坏严重。由于使用年限和管护单位不明等问题,也使这些健身器材的维修陷入困境。
记者在宣庆小区看到,中央公园旁设置了户外健身器材10多种。常年日晒雨淋,很多健身器材外表面出现了锈迹和裂痕,器材上的木凳也已腐朽、开裂,一些器材上还出现了螺丝松动、丢失等问题。
记者发现,不按要求使用器材的情况很常见。在道里区群力新苑小区,记者看到小孩子把漫步机当单人秋千,居民甚至将被褥挂到健身器材上晾晒。
2011年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将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提高到8年。那么2011年以前生产的器材的使用年限又会是几年呢?记者又查看了《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2003版,旧版中规定器材使用年限短则2年,最长也不过6年。按照这一标准,那些自从安装上去就从未更新过的室外健身器材大体上都处于“超龄服役”阶段。
在记者走访的十多个居民小区中,大部分室外健身器材上只有器材名称和使用说明两项,并未标注安装日期和使用年限。
“对于损坏严重的健身器材,动辄上万元的维修、更换费用,物业公司也是无能为力。”采访中很多小区的物业发出这样的感慨。
据哈尔滨市体育局群体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哈市由体育局安装的公益健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采取的是“属地管理”的方式,即区体育部门监管,具体健身场所所属的街道办、社区或者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维护。对于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应由各区统计上报,市体育局每年都会更换一批。维修的费用,体育局会提供部分补贴,其它则由受赠方自己承担。报修不及时是这些健身器材得不到及时维修的主要原因。记者 韩冰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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