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业主能否以未使用电梯、未接受过保洁服务为由少交物业费

  张先生家住一楼,从来没有使用过电梯。对于物业保洁服务,张先生也认为自己不需要接受这项服务。所以张先生觉得电梯养护费用、部分保洁费用自己都不应当支付。那么,张先生能以此为由少缴物业费吗?

  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 雷贯宇:小区业主是不能以未使用电梯、未接受保洁服务为由少缴物业费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对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对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除日常小区保洁、保安、绿化、垃圾清运外,还有很多难以被业主直接所见的隐蔽工程,例如供暖设备、隐藏管道的清理养护,电梯的定时定检等。

  物业服务费标准系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后综合核定,物业管理行业协也会定期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协商时参考。业主在小区内居住生活,事实上已经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难题讨论#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必看!业主能否以未使用电梯、未接受过保洁服务为由少交物业费

分享到: +More

评论 沙了个发

换个身份

取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