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段和平被开除党籍

  央广网呼和浩特4月26日消息 内蒙古纪委监委26日发布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对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段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锋利欲熏心、丧失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乐于投机,在涉黑人员所控企业放贷,投资电影获利,违规收受礼金;不认真履职,规避招投标程序收购影院;违反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在影视投资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李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锋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段和平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将组织人事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严重破坏了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破坏营商环境;违反生活纪律。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为亲友进行营利活动。

  段和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段和平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0月16日,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党中央关于房峰辉严重违纪违法案情况通报。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对房峰辉案的处理决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地纪委监委网站都有一个类似“通报曝光”的栏目,用于公布各类违法违纪官员的“判词”。“判词”,是违法违纪案件调查的“节点”,也是群众了解真相的“起点”。一则则“判词”,不仅展现出反腐败斗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更在字里行间透露出反腐的新变化。

  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根据2015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线起严重违法违纪和经济案件线索正在查办之中。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对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段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李锋、段和平被开除党籍

分享到: +More

评论 沙了个发

换个身份

取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