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夸大保健品的功能、效果,谎称保健品可以治疗疾病,以此增加保健品的销售量。近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庄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庄某某在以销售保健品为名,雇佣多名业务员电话销售男性保健品,谎称药品经过国家批准,能够治疗男性疾病,销售范围达30余省市,非法获利10余万元。后悉,其销售保健品均购于微商,且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明,保健、治病无从谈起,甚至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类似违法犯罪,数不胜数。
检察官提醒:微商违反法律法规经营保健品甚至药品,广泛销售,除了需要加强网络终端监控惩处之外,消费者更应从养成客观、理性的购物习惯,防止花了钱还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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