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曝光一批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电话营销诈骗典型案例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部门通力合作,严查重处,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近日,广东省曝光了一批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电话营销诈骗典型案例。

  一是广州恒元堂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案。2017年7月中旬,我省发布《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第一宗收到的投诉举报对象为广州市恒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省食药监局、广州市食药监局立即联合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对多位老人开展讲座,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销售动力、御延康牌复合益生元羊初乳粉、乐健阳光牌辅酶Q10软胶囊等9款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9.4万元,销售违法所得1.28万元。广州市食药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8万元; 2、罚款160.2万元(货值金额17倍); 3、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此外,还发现从台湾进口的动力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涉嫌伪造,已追溯到进口代理商深圳某公司。目前案件的处罚仍在办理中。

  二是中山市广之星公司超范围经营食品、非法组织旅游、虚假宣传案。根据省局转交的关于中山市广之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嫌开展会议营销、夸大宣传销售保健品的投诉举报线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石岐区工商分局、石岐区公安分局、中山市旅游局一起到中山市广之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与外地旅行社、保健品体验店合作,规划旅游路线,并在景区推销购物,也有策划外地旅客在酒店会议由保健品、医疗器械厂家及特产店等的推销员或者讲师到会场集中宣传产品。查获德荣牌小麦胚芽鱼油软胶囊、欣美健源牌阿胶铁口服液、蚁王油和富硒羊初乳营养粉等一批产品及法拉第波仪,并进行拍照扣押,发出《扣押决定书》。该公司涉嫌在行政许可经营场所之外的场所从事食品经营行为,考虑其愿意主动减轻影响,并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从事会议营销活动,中山市食药监局处罚款5万元,同时把其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涉嫌非法组织旅游的线索移交旅游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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