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18年2月22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黑)食药监健罚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哈尔滨圣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的“五行健牌刺五灵软胶囊”等4种保健食品,经检验标志性成分“总皂苷”不符合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予以处罚。
该公司经营的“五行健牌刺五灵软胶囊”等4种保健食品,经检验标志性成分“总皂苷”不符合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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