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测中发现,部分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情形,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一、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健都牌润通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793,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其广告中宣称:“效果快,纯天然,缓解三高;具有润肠通便、降压、降血脂、降糖以及缓解心脑血管疾病等作用” 等。该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情形。
二、天津市玛尔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玛尔斯健身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882号,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抗疲劳”。其广告中宣称:“服用后以前的低血糖不怎么犯了;对失眠特别见效;服用后血压不高了,好几年不吃药了” 等。该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情形。
三、江西省修水神茶集团公司生产的“梅山牌减肥神茶(二合一)(原名:减肥神茶(二合一))”,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424号,保健功能为“减肥”。其广告中宣称:“1克能化掉680克脂肪,是植物界的灭脂冠军。2个月暴瘦,整个人脱胎换骨”等。该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情形。
四、许昌元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华敷牌紫仑软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259号,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其广告中宣称:“由美国专家牵头研发的脑鸣专用产品,该产品独含生物成分鲨烯脑素,针对脑鸣有独特的效果”等。该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情形。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违法广告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功能应以说明书为准,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核对批准文号,产品详细批准信息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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