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实习生 刘倩君 通讯员 劳秋艳 文/图
一盒成本价为40元的保健品,被以199元的价格高额出售,而且是24盒起售。如此高价的保健品,却吸引了南宁市234名老人,共掏出422万元养老钱踊跃购买,这是为何呢?原来,“玄机”就在买了这种高价保健品,不仅能获得免费旅游等好处,还能获返还比购买价更高的“宣传费”。当然,老人们最终还是没拿到这些所谓的“高额回报”。
10月10日,炮制出这一销售热潮的南宁市福年保健品公司(简称福年公司)总经理罗某和其妻子邵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过堂受审。
“有钱给,又有保健品吃;对身体好,又得去旅游。这么多好事,我当然愿意参加了。”昨日在庭审间隙,80岁的何大爷拿着他购买保健品的单据对记者说。当初他总共花费了9.5万元一口气买下480盒保健品,最主要就是冲着那笔超过10万元的“宣传费”。到头来,他只领到了6万多元的“宣传费”,保健品也还有300多盒没拿到手。
何大爷所说的这个保健品,就是福年公司销售的某品牌“圣曲”胶囊,该胶囊号称可有效降低血脂。何大爷说,2007年3月,他在朝阳广场遇到“圣曲”胶囊的宣传,得知只要购买“圣曲”胶囊套餐,每月就能领到300元的宣传费。
刚买“圣曲”胶囊第一年,何大爷确实每个月都领到了“宣传费”,还曾免费去过北京、海南等地旅游。这让他感觉,福年公司应该比较靠谱。2008年,何大爷又陆续在福年公司购买“圣曲”胶囊,先后花费9.5万多元,共购买了480盒“圣曲”胶囊。按照与福年公司的约定,他应该能陆续领取总价超过10万元的“宣传费”。可到了2009年5月,他就再也没有收到钱了,而且连剩余的300多盒胶囊也领不到了。
昨日的庭审,20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专门赶到现场旁听,他们都是该案的受害者。让老人们最难以接受的是,他们发现自己花199元购买的“圣曲”胶囊,每盒的进货价实际只有35—40元。
公诉机关指控,罗某、邵某夫妇于2005年成立福年公司。从2006年底开始销售“圣曲”胶囊保健品。2007年1月,罗某设计了一套宣传促销方案,承诺顾客只要购买一定数量的“圣曲”胶囊,就可按期获得高额回报。至2009年4月止,福年公司先后诱使何某等234名受害人签订《圣曲宣传合同》,吸收资金422万余元。根据《合同》,福年公司应支付返还444万余元,最终未兑现金额达298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罗某和邵某违反了国家规定,非法向公众变相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罗某和邵某都表示,自身文化程度不高,不熟悉法律,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罗某说,他觉得与其花钱请业务员来宣传产品,不如让购买者帮他宣传和介绍,以此吸引别人来购买,每个月再给点“宣传费”就行。
到了2009年,购买产品的老人越来越少,罗某无力再返还高额“宣传费”,这桩“庞氏骗局”因此破产。
昨日,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罗某和邵某都表示了异议。罗某认为,应该以合同诈骗罪来认定,应退回受害人的损失298万多元。而邵某认为,应该以集资诈骗罪来认定,而且属于单位犯罪。
公诉人当庭反驳称,罗某和邵某的行为属于变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社会不特定人员公众存款的行为。购买福年公司的“圣曲”胶囊是获取宣传费的前提条件,按照其宣传合同,购买数额越大,要返还的就越多,这种模式已经超出商业促销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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