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减肥机构乱象协议签订多规避责任广告涉虚假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遍地的减肥美容机构也应运而生。一些减肥机构打出了“减5斤880元,减10斤1500元”这样“论斤收费”的宣传口号,而不少渴望瘦身的女性真就被这种宣传吸引。看起来是“明白收费”,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济南的孙女士,几年前做了母亲,而爱美的她对自己生育之后的身材总感到不满意,在她看来,减肥已经刻不容缓。几年下来,尝试了各种减肥方法,孙女士却依然没能瘦下来。失望之际,一家减肥店又给了她希望。

  减肥店提出要先拔罐,一个疗程880元,包减5斤,建议孙女士先交三个疗程。这包减5斤的承诺可是给了孙女士很大的信心,她觉得能减5斤就很满意了。然而,一个疗程下来,孙女士称来称去却发现自己的体重依然纹丝没动。当她对减肥效果提出质疑的时候,减肥店又向她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让孙女士再交钱,然后又让孙女士吃店里的梅子产品。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钱交的是越来越多,但是说好的“瘦五斤”的效果却迟迟不见影儿。孙女士有点急了。

  “瘦五斤”的承诺迟迟没能兑现,到底是减肥店食言还是孙女士理解有误?减肥不成功,是孙女士的个人原因,还是减肥店的问题呢?记者了解到,孙女士碰到的事儿,很多到减肥店里减过肥的人都经历过。而类似这种“按肉算钱,包减5斤”的宣传手法,也不仅仅只是这一家减肥机构这么做,在大街小巷里不时地都会出现这样的宣传招牌。然而,当你冲着这样的宣传走进去的时候,减肥店的人却会告诉你,广告写的并不是那么标准,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即使签约承诺了,但时间也不会确定。另会有减肥店的人告诉你,开穴后要完全按照店里的要求来,连续5天来店里,并按照店里要求的食谱进食,否则还会增肥。

  不做时间限制,还要按照店方的食谱进食,而且这所谓的“签约减肥”大多都没有正式的文本协议,当然,也有签协议的,只是这份协议是体现在顾客的减肥档案里的。而且,条条框框的都是对顾客的体重、饮食、到店频率、甚至是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都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却丝毫没有提及减肥店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当像孙女士这样的减肥不成功的顾客,想要找减肥店讨说法的时候,店方早已准备好了说法。店方表示,因为孙女士没能天天到店里去做减肥,所以效果不明显,也就是说这完全是孙女士的问题。

  那么,减肥店如此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难道消费者就只能哑巴吃黄连吗?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供职律师唐雪宇解释,《消法》明确规定 如果格式条款或者以其它方式对消费者做出了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就是说出现了霸王条款的话,这个内容是无效的,同时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等等进行举报。

  同时,律师表示,类似“按肉算钱”、“多长时间包减多少斤”无效退款这样的宣传方式,其实也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今年315即将实行的就是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侵害消费者权利处罚办法》,这里边对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列举了几种行为,其中有一种就是夸大或者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的就是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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