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借用中医药之名非法行医的行为 上海举行《中医药法》系列宣传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6月25日报道:中医药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疾病治疗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祖国传统文化的综合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二周年之际,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联合浦东新区、普陀区等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主题为“发扬传承中医药,健康服务你我他”系列宣传活动,让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市民了解中医药文化、知晓《中医药法》,自觉抵制借用中医药之名非法行医的行为。

  今天下午,位于浦东新区金桥镇文体中心的《中医药法》宣传主会场迎来许多周边社区的居民。在宣传现场的一楼,卫生监督员和志愿者利用多媒体显示屏、展板和宣传折页等资料向参加活动的人群宣传《中医药法》,卫生监督员向居民讲解如何甄别中医养生与中医诊疗活动,如何防范假借中医药之名暗地实施非法行医。在宣传现场的三楼会议厅,来自上海市中医质控中心的专家正在为现场市民进行中医养生保健和中药材鉴别的专题讲座。

  同时,本市在嘉定、普陀、虹口、杨浦、奉贤、宝山等区的分会场,各种形式的宣贯活动也在近期同步展开,其中不仅有中医太极、八段锦等形体操表演,还有中医专家义诊、中医保健知识讲座、中药材现场辨识等。市民通过上海市医疗服务信息便民查询系统(即“搜医网”还能查询本市名中医名单及各中医医疗机构的特色诊疗服务内容。到场市民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活动,对《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以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等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建国以来第一个传统医药方面的国家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明确了中医药工作的发展方针和措施,为进一步促进祖国传统医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卫监部门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入浅出地了解了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使中医药更好地服务社会,贴近百姓,同时也警示那些打着中医药幌子开展所谓的“治疗”、“养生”等不法之徒,违法行为必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抵制借用中医药之名非法行医的行为 上海举行《中医药法》系列宣传

分享到: +More

评论 沙了个发

换个身份

取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