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 贝克尔(天津)药业有限公司被罚款1085126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公布“铁拳”行动首批典型案件,涉及市市场监管委查处贝克尔(天津)药业有限公司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案。

  1.案情:市市场监管委于2020年9月9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库房成品区中存放有包装完整的该公司生产的“黑之雅紫甘薯叶黄素胶囊”保健食品。当事人现场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涉案产品货值金额11.465万元。

  2.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拟对当事人及其责任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108.512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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