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一张健身卡,还没来得及激活,健身房便已人去楼空,老板也联系不上。健身房内设备断电,
近日,常德市民段女士告诉记者,她于去年6月份和朋友在高山街龙威健身房办了一张999元两年的健身卡,由于一直没有激活卡,段女士一次也没有去过。今年4月份,段女士去健身时发现健身房虽然开着门,但空无一人,大部分的健身设备因断电无法正常使用,老板也联系不上。
她介绍道,健身房的会员有个微信群,粗略统计了一下群里58名卡未激活会员的损失金额,共55271元。同时,健身房在宣传期间,雇佣的学生假期工以及部分教练员工,工资未付。如今该健身房人去楼空,员工和群里的会员多次拨打该健身房老板的电话号码却打不通,去该健身房门店找了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老板的身影。
8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龙威健身房,发现该健身房大门敞开,前台空无一人,健身房处于断电状态,里面光线昏暗,十分闷热。两名会员正在健身,一名管理员自称是老板的弟弟,他说由于哥哥有事外出,自己只是暂为管理。对于断电断水的事件并不清楚。
“这里现在大门敞开,谁都可以来,但健身房里没水没电,大部分健身器材根本不能使用。我们来健身房就是想使用这里的健身器材,否则花那么多钱干嘛?”两名会员无奈地告诉记者,健身房已经停电几个月了,饮水机也用不了,无人管理。他们现在坚持来,就是想要找到老板讨要说法,但老板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怎么也联系不上。
记者多次拨打了该健身房老板的电话,但是对方手机一直处在无人接听状态。据了解,“龙威健身房”装修后仅持续营业了两个月,营业期间,店内仅一位前台,两三个健身教练。
就此事,武陵区消委秘书长陈刚告诉记者,目前还未联系到健身房老板。但健身房店面未关,且有一名职工在此看店,所以不能对该健身房进行拉黑或者注销。陈刚表示会继续联系健身房老板,调查此事。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前要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大型的、有资质的、正规的商家,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有权向商家主张退款,或者要求商家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并承担消费者因此付出的合理费用。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消费者可依法向消委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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