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 据媒体报道,“北京通州区妇幼保健院要求医生、护士限期3个月怀孕,超时或提前罚款,罚款金额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8月18日下午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通州区卫计委已经进驻医院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尚需等待。
19日京华时报记者从通州区妇幼保健院获悉,通州区卫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入调查。
经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该院对11名怀孕的在职职工进行了处罚,共计收取罚金19万元,所收罚金目前存放于本单位账户中,未作使用。
“提交申请后,院领导会给批时间。”这位医生称,多年来,这项政策并没有在医院引起过多讨论。这位医生表示,医院女职工太多,工作又忙,如果大家都扎堆怀孕的话,会给工作造成不少负担。“好像其他医院也差不多,女工多的地方都一样。”
一职工表示,自己入职培训时,就被明确告知“限期怀孕”的规定,同事怀孕前都交了申请,但因为错过期限被罚钱的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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