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利益,现就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监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经营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以下行为:
二、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其内容必须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说明书一致,必须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一致,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具有以下行为:
(一)县、区局要摸清各自辖区保健食品经营户底数、掌握辖区经常开展讲座场所,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并严加管理。县、区局务必于9月底将保健食品经营户底数报食品流通科。
(二)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含保健食品许可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或者违反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抓好落实。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本着对广大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地走访社区、乡镇,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保健食品知识、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曝光违法产品、违法企业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合理消费保健食品。
(三)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利用已建成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力量,深入乡村、社区和街道开展科普宣传,充分发挥“四员”的作用,加强对重点场所摸底、排查,要明查暗访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主动发现问题,营造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良好监管格局。
主办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铜陵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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