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民代表质询主责单位 涉及小区物业管理、保健品市场整治等多个问题
11月29日,射洪市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市民圆桌会议举行,组织市民代表与主责单位面对面质询。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媒体代表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围绕小区物业管理、保健品市场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车辆停放管理等问题整治情况作汇报,接受市民代表现场提问并作答,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建议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小区物业管理中,我们业主如何知道物业企业到底应该做些什么?能够用哪些方式来明确物业企业的职责?
物业管理中,物业企业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后期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或是双方协商约定来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房屋管理相关内容。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巡查维修养护,装饰装修管理,违规搭建、改变房屋用途等管理,重大维修需动用住房维修基金的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等内容。二是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包括电梯、消防、设备房、小区道路、路灯、楼道灯等巡查维修养护等。三是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进出小区车辆管理、重点区域巡查、小区人员进出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内容。四是小区保洁服务。应明确保洁次数,垃圾清运次数,二次供水清洗巡查,雨污管道、化粪池清淘次数等内容。五是绿化养护管理。详细内容在双方合同中细化。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或是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公开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依据。如果涉及合同约定范围外而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提供的服务,可以通过有偿服务方式进行,物业服务企业应明确有偿服务的内容和收费标准。2019年,我们能看出住建局等单位在整治物业行业上是下了功夫的,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物业服务行业的问题涉及面太广,还需要多方关注、关心物业服务行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在此,我也提几点意见:一是要大力宣传有关物业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从法律法规角度来规范物业中涉及的各方主体的责、权、利,同时提升业主花钱买服务的理念。二是严格落实物业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对于一些不负责任,物业服务不到位、群众投诉多的企业坚决拉入黑名单,禁止其在我市继续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三是建议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素质,提倡微笑服务理念,从思想上认识到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的转变。
物业管理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情况确实比较复杂,近几年,全国范围内物业纠纷爆发较多,应该是全国性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这也是物业从管理到服务的一个必经之路。市场准入的降底,全面推向市场化,老百姓接受和适应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借此机会,提3条建议:一是加强行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管理、规范物业企业行为,落实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督促物业企业规范开展工作。二是切实落实相关物业制度。如前期物业投招标制度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厘清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降低开发建设单位对物业行业的控制和影响力。三是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过程一定要规范,发动、召集尽可能多的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规范选举过程,逐渐把物业服务市场化落到实处。
问题1:现在卖保健品的越来越多,有些打着养生馆牌子,推销各种保健品,宣称各种治疗疾病功能,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说的那么好。我觉得有关部门就该好好查一下。
市场监管局答:投诉举报涉及到虚假宣传,我们将进行立案查处,如果发现自己被骗,可以拨打12315举报投诉,也建议市民朋友购买商品在正规商店购买,理性消费,生病前往医院就医,不正规的保健品不但没效果还耽误就医时间。
问题2:在一些地方,每天早上都会看到一些老年人匆匆忙忙去所谓的健康养生课堂听课、理疗,还会发鸡蛋、面条。在生活中,我们如何识别保健品骗局,注意不上当受骗?
市场监管局答:老年人到传销场所去,哪些“套路”容易上当受骗?说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宣传疗效,这个是虚假宣传。有些请来假冒的专家来开讲座,这些的真正目的是让老年人买保健品,所以健康讲座是不可信的。还有就是免费领取鸡蛋、面等活动都不要去参加,身体有病需到正规医院诊治。专家现场测血压等方面也不可信,购买药物也要到正规药店购买。
听了整治情况,感觉市场监管部门还是高度重视保健品市场整治工作的,保健品市场整顿取得了成效,我表示很满意。希望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上下联动、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保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自承担保健市场监管职责以来,结合市、县“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我局通过“先礼后兵”、丰富手段、挂图作战,已停业及转型“保健品”经营单位47家(占总数92%),公示不合格保健品经营单位3期24家,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布消费警示3000余条,劝离现场群众近千人次,有效遏制保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良好社会反响。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规范保健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也规定了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对比我市以前的保健品市场乱象问题,市场监管局还是很积极主动地在开展工作,在整治中宣传范围也很广,整治取得了实效,我比较满意。老年人呢,对保健养生的关注无可厚非,但往往会在保健品的选择上失去判断,上当受骗。保健市场针对的主要就是老年群体,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老年保健品的监管,强化宣传引导,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
近两年来,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宣传引导,创新监管手段,严厉打击保健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019年,我局全面开展了保健食品“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维权。比如在社区开展科普知识宣传,设立宣传站点,建立共建结对关系,拉近专项行动与消费者的距离。在乡村利用广播公示,赶集日现场鉴别,并纳入帮扶贫困村的宣传内容之一。在遂政钉、三大通讯运营商群发提示公告和公益短信。录制保健品大型访谈节目,挂靠市政府网站、局官网可随时点击播放。开设微信公众号、电台专栏。在学校公示栏张贴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册,将保健市场问题纳入学校辩论、作文话题内容,借助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平台,鼓励多举报多监督。
针对情绪激动、“忠实粉丝”等特殊人群,我局因人制宜,通过社区主动联系亲属子女,组建宣传队,上门说法,争取参与群众最大支持。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做好保健品市场整治工作,在保证已有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力争取得更好的整治效果。
一、创新举措,规范运行秩序。一是规划人力客运三轮车限行区域,对人力客运三轮车实行单双号、限时限路段通行,降低中心城区通行压力。二是在人民医院外对人力客运三轮车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减少医院周边长时间停车侯客现象,确保广大市民有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强化整治,严查交通违法。一是错时错位开展整治。在白天上下班高峰时期及夜间加强对限行区域巡逻管控力度,对违反限时限路段通行规定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进行依法查处。二是通过“定点+流动”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整治。在太和大道一线定点设卡,对人力客运三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车身张贴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采取流动巡逻的方式加强医院、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巡逻力度,对违反限行规定、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三、加强教育,提升安全意识。一是每季度组织人力客运三轮车在大队会议室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对常见交通违法、季度整治情况进行宣传、通报,提升人力客运三轮车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二是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查处的违反限时限路段通行规定违法人员,我队对其实施两种教育方式,一是在大队观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二是开展路面体验教育,惩处教育并行,切实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一是根据电动三(四)轮车使用性质、使用部门,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编号“三统一”标准,规范车辆准入与退出,规范车辆、驾驶人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二是加强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对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规载货、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一律收缴电瓶、电机,并对驾驶员进行理论学习、路面体验教育,在接受处罚、学习教育后归还车辆。三是加强宣传,对车辆性能、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市民购买、驾驶、乘坐合格车辆,重点对老年人、残障人士驾驶此类车辆存在的危害性进行宣传,提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群体整体素质。四是加强与市场管理局协作力度,规范商家销售行为,禁止销售不合格车辆,从源头上减少不合格电动三(四)轮车上路。
通过交警大队的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建议交警大队继续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加强广大驾驶员及市民群众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群众遵规守纪意识,特别要加强销售电动三(四)轮车商家宣传力度,让他们不再销售此类车辆,从源头治理,群众就购买不到此类车辆。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共同创造。
一、强化源头管理,净化运行秩序。一是会同市场管理部门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排查和走访,宣传相关政策,销售正规合格车辆,二是加强与住建局协作配合,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点,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一是采取“高峰劝导与平峰整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整治。高峰站点期间,点位执勤人员对路口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平峰时期在太和大道、虹桥路、金宸街等重点路段设点对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采取“定点包街与流动巡逻”方式开展整治。在解放街、人民街、新阳街、广寒路等路段安排人员定点包街,清理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安排专人带领一辆拖车采取流动巡逻的方式加大医院、市场、学校周边路段巡逻力度,拖移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三是“宣传加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未上户整治。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2019年4月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意见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对于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2019年10月15日前进行上户登记,10月15日开始不再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上户登记。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发布后,我队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对车辆进行上户。10月15日开始,对于未上户的电动自行车,我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购买、驾驶正规车辆。
经过交警大队的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了一定改善,现在射洪荣升为市,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应该有所提升,提3条建议:一是交警部门继续加大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交通秩序。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市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人人遵法守法。三是加大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乱鸣笛、超速整治,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今年,我市因市政建设需要,街道改造较多,改造后的街道垃圾容器(比如果屑箱、垃圾桶)是否能够及时跟进设置,以方便市民投放垃圾,避免垃圾无处投放造成二次污染?
针对此问题,为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环卫服务功能和水平,我局结合“城市管理攻坚年”实施方案,拟对我市城区街道已老化损毁的果屑箱进行安装更新,对部分改造后街道按建设部颁发的标准规范设置果屑箱、垃圾桶等垃圾容器。目前,我们已对城区所有需重新安装设置垃圾容器的街道进行了统计,同时在射洪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已争取到资金70万元,购置了果屑箱及内胆、垃圾桶等垃圾容器,并已对我市城区人民街、虹桥路、新阳街等街道安装、更新了果皮箱80余只,设置垃圾箱3只,垃圾桶100余只。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射洪市委市府要求,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建设部颁发标准规范设置垃圾容器,便于市民投放垃圾,避免二次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执法局在整治环境、服务民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的环卫工人确实也比较辛苦,在此,我作为应邀人大代表,对环卫工人辛勤的劳作表示感谢。借此机会,提几条建议:一是发扬成绩,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不松懈,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我县已成功撤县设市,希望我们综合执法局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增添工作措施,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力促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
环境问题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是关系民生的社会问题,执法局还应持续发力攻坚,给广大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健康、安心的生活环境。在此,提两点建议:一是要大力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突出大气污染防治的意义和责任,着重针对餐饮企业负责人(特别是小型餐馆)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持人性化服务理念,推进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落到实处。二是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对餐饮企业从开业到后期监管进行互相通知,有效实现餐饮企业治理,协同推进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工作,彻底改变因配合不默契、履职不到位、相互推诿扯皮造成事态严重及执法无法推进的情形,避免监管和执法脱节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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