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居民讲秋季养生

  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些懵懂少年走上犯罪道路?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小丽是一名聋哑学校的学生,平时乖巧懂事。今年暑假期间,小丽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聋哑女孩。两人聊得投机,便相约见面。见面后,两人吃喝玩乐,相处甚欢。过了几天,这位朋友要求小丽和她一起盗窃。小丽没有理由拒绝,于是参与了盗窃。

  截至今年8月,太原市少年法庭共收案145件296人,审结125件233人。已审结的案件中,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案件97件175人,强奸案件8件15人,故意伤害案件9件10人,其他案件11件33人。从犯罪形式上看,团伙化趋势明显。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2.3%。从文化程度来看,小学和初中文化占犯罪总数的82.2%。

  郑肃是一名从事法院工作三十多年的老同志,现在被市中院委派为驻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法官妈妈”。第一次与未成年犯座谈时,座谈的5个孩子都是抢劫罪,犯罪时年龄在14—16周岁之间。其中,4个孩子的父亲去世、1个孩子父母离异。“家庭的缺失,让孩子形成孤僻的性格,破罐子破摔。”郑肃说。

  马蓉是太原市少年法庭的一名法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马蓉接触的未成年被告人中,李军的经历十分有代表性。1993年出生的李军,案发时只有17岁。由于家庭贫困,李军未读完小学就辍学,11岁离家打工,经常受人欺负。去年10月,李军认识了老乡“迫击炮”,“迫击炮”请他吃饭、上网,李军觉得对自己很好。于是,在“迫击炮”提出一起盗窃的想法后,李军答应了。说到原因,李军说他在太原只认识“迫击炮”,害怕对方离开他。

  马蓉从心理学的角度,将父母离异、家人去世等事件概括为成长经历中的创伤事件。这些创伤性事件,最终引发了各种负面压力的情感反应,比如退缩、自卑、慌张、沮丧、屈服等,一旦引导不及时,就可能引发犯罪。

  记者见到陈某时,他正在接受律师的约见。说起儿子小晨,陈某不断重复一个词“乐观”,“别人谈不成的买卖,小晨能谈成,和别人都能处得来。”在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前,小晨是父亲的助手,一名17岁的“驾驶员”。更不可思议的是,此前,小晨还在煤矿开过两年铲车,当时应该只有十四五岁。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眉,是一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在太原市少年法庭成立的一年多时间里,杨眉共代理过约三十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这些被告人中,大多数早早辍学步入社会。”杨眉说,这些未成年人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长年受欺负,导致他们被要求参与犯罪时会选择屈从。“希望每个犯错的孩子都能真诚悔罪,将来成为守法公民,也希望社会给每个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太原市少年法庭庭长郭立新说。(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专家为居民讲秋季养生

分享到: +More

评论 沙了个发

换个身份

取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