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两家健身俱乐部乱发广告单重罚55万

  温州网讯记者昨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近期,我市两家健身俱乐部因未经同意向住宅小区住户发放广告传单,分别被处以人民币25000元和30000元的罚款,后者是自《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以来,处罚额度最高的城市“牛皮癣”罚单。

  此前,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泰顺县某小区有广告单违法发放现象,经查实为泰顺县优体健身俱乐部发放的纸质宣传广告单。由于现场未发现违法当事人,执法人员找到该俱乐部,向其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经多方取证,俱乐部负责人郑某于7月16日主动到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承认违法事实,并在所有证据材料上签字认可。该局依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不久,该局执法人员在处理举报投诉过程中,发现泰顺多个小区的业主大门上和楼道间被张贴了“瑞体健身”字样的宣传广告单。经现场检查取证后,该局执法人员向“泰顺县瑞体健身服务部”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对该俱乐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法人代表进行了调查询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泰顺县瑞体健身服务部”法人代表秦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所有证据材料上签字认可。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当事人“泰顺县瑞体健身服务部”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广告被称为城市里的“牛皮癣”,住宅小区更是广告乱张贴、乱投递的重灾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主要依据是《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对象是涂写、张贴“小广告”的行为人,罚款额最高为300元。由于该条款处罚额度低,且涂写、张贴者均为流动作案,抓获难度很大,无法起到威慑作用,导致“小广告”难以根治。随着《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对于小区内乱发送广告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直接处罚发布广告信息的广告主,且罚款额度高(5000-30000元),对此类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自《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共立案8起,作出处罚决定的有6起,最高罚款额为顶格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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