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商贸有限公司组织老年人健康讲座,期间商家宣传其公司销售的口服液,诱导老年人购买。消费者李女士当场购买了10000元的保健品,过后觉得商家存在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没有果,随即到盘龙区消协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经调查,经营者以讲座名义召集老年人在一起,使用一些小伎俩获得老年人信任后,鼓动老年人申请成为会员,即可免费领取食用油、收音机、蛋糕等礼品,还可免费参加经营者组织的抗癌防癌知识讲座,期间,经营者向老年人推销某厂生产的口服液保健品。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全额退还购物款10000元给消费者。
消费者冯先生在某幼儿教育机构交付了3960元办理早教课程,由于教育机构频繁更换老师,孩子不愿意继续学习,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没有结果。
接到投诉后,呈贡区消费者协会乌龙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情况,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幼儿教育机构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幼儿教育机构扣除已参与的学习费用,一次性退还消费者剩余款项2400元。
消费者李某在昆明市晋宁县赵某经营的电动车行以1500元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几个月后又在该车行以720元更换了一组新电池,更换后约2个月,电动车在李某租住的出租屋内自燃,随后电池爆炸致使停放电动车的房屋受到一定损坏、楼道墙面不同程度被熏黑。消费者李某与房东姜某认为是新购电池引发爆炸,要求车行经营者赵某赔偿所购车款及更换电池费用,并赔偿房东房屋损坏及墙面熏黑损失费共22000元,二人多次向商家索赔未果,遂到晋宁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晋宁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走访核实。了解到电动车爆炸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电线老化、短路引起自燃,致使电池爆炸。在工作人员调解下,三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责任,最终各自作出让步,经协商一致,商家赵某赔偿1800元作为房东的维修费,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昆明市宜良县娄桃营村农户郑先生在宜良县城某种子店购买15包品种为“丰糯100”的玉米种子,播种在2亩半农地里,玉米成熟后发现并不是“丰糯100”,且该品种与“丰糯100”在市场上销售的价格有差距,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但多次与商家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万般无奈之下,向宜良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宜良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证实,投诉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核算,由商家补偿农户2800元损失。
昆明市晋宁区消协接到消费者孙某因计量器具引发的消费投诉,称其在昆玉高速某加油站加油,同样价格、同样金额当天加油量比往常少了30升左右,孙某认为加油机计量不准,要求解决,加油站提供了计量检定证书,认为该加油机在计量检定周期内,加油机计量没有问题。
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双方调解未达成共识,双方约定委托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该加油机进行检定,晋宁区消协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管局人员的配合下对该加油机进行封存。之后,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工作人员对该加油机进行检定,仲裁检定结论为合格。
消费者尹女士在昆明市世纪城住所附近的一家中医理疗机构购买了价值9000元的理疗套餐,可是没做几次,商家就搬到了北市区某小区,导致自己无法继续接受该服务,但与商家协商退款却被告知不能退款。
接到投诉后,金辰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到消费者和商家当面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除去之前尹女士消费的部分,退还其预付款6000元。
2017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阳宗海消协分会接到1件消费投诉,消费者徐某称:自己于2017年3月15日中午在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某温泉游泳时被游泳池内的地砖划伤,要求商家赔偿未果,请消协帮助处理。
接到投诉后,阳宗海消协分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3月16日,经阳宗海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现场调解,消费者徐某与被投诉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某温泉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投诉方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徐某经济损失8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同。
2017年3月1日,张女士来到昆明市晋宁区消协晋城分会,投诉某快递配送服务门店在运送快递过程中把寄件人价值2190元的包裹遗失,还推卸责任,不予赔偿。
晋宁区消协晋城分会工作人员通过调查确认,该快递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将投诉人价值2190元的包裹遗失,至今还未赔偿寄件人损失。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达成由被投诉方向消费者一次性经济赔偿2190元的调解结果。
昆明市禄劝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先生电话投诉称:其在禄劝县城某铝合金门窗经营店预购厚度为4厘米的铝合金窗,货值金额8000余元,预付4000元,在安装时发现铝合金厚度只有3厘米,与预定尺寸不符,经与商家多次协商后无果,投诉至消协,要求被投诉方退款退货或进行补偿。
接诉后,禄劝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以下协议:由商家在原来价款的基础上,补偿消费者人民币1000元,消费者继续使用之前预购拉运的铝合金窗,双方在投诉登记处理书上签字确认。
昆明市宜良县消费者协会城区分会接到消费者彭女士的投诉,称其将自己的一套柒牌衣服送到宜良某干洗店进行干洗,取衣时,发现自己的衣服被染了色,无法再穿出去。彭女士先后5次到干洗店协商,一直没有结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投诉到宜良消协城区分会请求帮助。
宜良县消协城区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该干洗店进行处理,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经确认,该衣服确实被染了其他颜色。经调解,由柒牌经营者把衣服返回厂家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干洗店负责承担。
近日,昆明市工商局发布《2017年昆明12315十大投诉热点分析》《2017年昆明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两份报告,报告对昆明市的消费投诉情况、商品质量情况做了通报。在十大投诉热点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量最多,其次为互联网、餐饮服务。
2017年昆明市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3025件,投诉量位居2017年投诉首位。
1、消费者交付预付款、押金、订金、续保押金等费用后,由于贷款和个人等原因不愿继续购买,要求商家退款未果;
2、车辆出现问题后,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出现车辆损坏或使用的不是原厂零件;
1、办理预付卡(费)后,商家不提供相应服务、消费者不愿继续使用或商家关门停业,退款难问题;
2、在就餐时发现食物变质、有虫子、掺杂等食品安全问题,有的消费者食用后甚至引发身体不适;
3、办理退房时,商家以过了退房时间、污损房间物品为由额外扣取费用;4、由于硬件设施不达标和服务不到位,造成人身财产安全问题。
2、不按约定送货、安装或安装后出现问题等,此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定制家具、床、沙发、衣柜等家居用品;
1、流量使用超出套餐限定之后,商家未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收取高额流量费,也存在未使用产生高额流量费问题;
2、在申请办理套餐变更时,商家不予办理或限定变更条件,如只能低套餐改高套餐、需取消原有流量包或预存线、话费、流量费、宽带费等扣除不合理,存在乱收费现象;
5、工作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如未明确告知套餐生效日期、流量使用范围等造成消费者误解。
1、消费者办理了健身卡、游乐卡等预付卡后,因商家关门停业、延迟开业、个人原因等不愿继续消费,退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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