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安康市中医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安康市中医医院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回执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期限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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