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报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食药监办健〔2018〕128号)要求,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省第二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1.生产过程中部分物料没有清晰的状态标识;2.部分容器没有清洁状态标识。

  1.未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能提供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现场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3.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1.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2.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3.未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能提供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出厂检验合格证;4.经营的普通食品康元堂®清热祛湿茶颗粒、加倍棒TM抗手脚麻木TM乳矿物盐咀嚼片、加倍棒TM抗腿抽筋TM乳矿物盐咀嚼片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已移交稽查调查处理。其他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1.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2.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3.现场未能提供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经属地监管部门后继核查,该店共购进“华北优健TM复合免疫球蛋白TM益生菌”2盒,尚未销售。鉴于该店属于初犯,能够积极配合消除不良影响,且没有违法所得,属地监管部门责令该店整改,免予行政处罚。

  1.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2.经营的普通食品宁致堂清热祛湿茶马齿苋固体饮料、宁致堂祛湿下火王苦瓜干固体饮料、修存堂®玉叶清解颗粒型凉茶、夏桑菊(颗粒型)凉茶固体饮料、正橘®源化州橘红浓缩炮制金装饮片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已移交稽查调查处理。其他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1.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2.未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能提供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3.经营的普通食品新鑫®白蛋白多肽营养液涉嫌存在虚假宣传。

  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已移交稽查调查处理。其他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1.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2.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3.未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能提供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4.现场未能提供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5.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6.经营的普通食品去湿茶TM藿香薏米固体饮料、三九全康TM回奶宝TM麦芽淡豆豉冲饮、加興堂®儿童夏桑菊颗粒(夏枯草桑叶菊花固体饮料)、保中寶®催奶宝TM赤小豆阿胶压片糖果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已移交稽查调查处理。其他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1.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2.现场未能提供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自查制度、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等;3.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4. 未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能提供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出厂检验合格证;5.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6.经营的普通食品光达解酒灵口服液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已移交稽查调查处理。其他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1.现场未能提供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2.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鉴于该店能够积极配合消除不良影响,且没有违法所得,属地监管部门责令对该店整改,给予行政警告。

  1.未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2.经营的普通食品益清堂TM清热祛湿凉茶(草本固体饮料)、罗浮山黑娃凉茶牌清热祛湿茶(鱼腥草固体饮料)、百服康牌麦冬夏桑菊固体饮料涉嫌虚假宣传。

  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部门已移交稽查调查处理。其他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育才南路13号之2、之110卡商铺(城北商业广场)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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