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抢劫又 获刑13年

  新华报业网讯 王珏是一名标准的古惑仔,爱玩新奇的,打扮酷酷的,还不到15岁,满脑子都是影视片里“混混”的做派,小小年纪就已劣迹斑斑:抢劫既遂4次、未遂2次,足疗店小姐2次,2008年2月被浦口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近日,因为一名同案犯的落网,又牵出了一桩和他有关的抢劫案。早在2007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珏和易健、小李在浦口区珠江镇南门桥一大排档吃饭、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三人来到某足疗店准备“放松放松”。就在进门的时候,小李一不小心和一名30多岁的男子撞了一下,手狠的小李当即给了对方一嘴巴,男子也不示弱,将小李绊倒在地。见兄弟吃了亏,王珏与易健赶紧出头,对这名男子拳打脚踢。此时,另有几名男子跑过来围观,都为挨打者抱不平,结果被王珏骂骂咧咧地撵走了。

  “真扫兴!”三人决定离开足疗店,辗转练歌房继续找乐子。在练歌房里,眼尖的王珏告诉同伴,对面站着的那名男子,刚才在足疗店里围过观、插过话,长着一副令人不爽的模样。小李说:“看看他还有钱?”王珏和易健心领神会,三人上去就对他拳打脚踢,然后,王珏抓住男子双手,易健按住男子双脚,小李趁势从他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鼓鼓的皮夹子。得了钱,三人立即拦了辆出租车,又去另一家足疗店消费享受。

  日前,经浦口区检察院对这起漏罪进行追诉,王珏被判决再加刑1年,易健和小李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文中当事人系化名)(通讯员湛军成晨记者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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