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分局)关于开发区道路保洁外包服务(2019-2021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开发区道路保洁外包服务(2019-2021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单位: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分局)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资料不齐或未携带原件审查的不通过资格预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人(或负责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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