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绵竹成婆婆在当地一经销商李某处花10万元购买了一个玉石保健床,后来其儿子发现床有瑕疵后,要求李某退货款。李某退了部分货款后,就不再退款。近日,绵竹法院判卖方李某按照协议约定,履行退还货款的义务。
家在绵竹80多岁高龄的成婆婆喜欢购买玉石制品,甚至用卖房的钱在李某处以10万元购买了玉石床。
双方商议,成婆婆将自有的玉石床板折抵价款2.8万元交付李某,在向李某支付货款7.2万元后,玉石床商家在成婆婆家中进行了安装。
成婆婆的儿子偶然发现,李某卖给其母亲的玉石床质量存在瑕疵,是李某通过虚假宣传,以欺诈手段卖给成婆婆的,因此找到李某要求退还部分货款。
起初,李某不同意退还,因双方情绪过于激动,争执中发生肢体冲突,由于公安民警及时赶到,才阻止了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派出所民警认为,这涉及到消费者权益问题,双方最后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李某出具协议表示愿意退还5万元,其中2万元当场支付,余款3万元分3次付清。当天,李某向成婆婆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成某某叁万元人民币”,并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余款叁万元分期支付,即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1万元、9月30日前支付1万元、10月30日支付1万元。协议出具后,李某未按照协议的内容退还购买玉石床的货款。
去年11月,成婆婆将李某告上法院,绵竹市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该起买卖纠纷案。
庭审中,成婆婆称被告李某欲将玉石床卖给她时,对她嘘寒问暖,细心照顾,体贴入微,对李某心生好感。谁知道李某夸大保健宣传,使用欺诈手段,卖给她以次充好、价格不菲的玉石床。
李某辩称,成都某科技公司组织推广和销售玉石床垫,她作为绵竹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来卖产品,卖的款项全部交给公司。她充当的只是服务角色,并没有参与销售,是公司与成婆婆建立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执后,到派出所调解,为了平息争执,李某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也为了想尽快离开派出所,向成婆婆出具了欠条及承诺书。
法院通过审理,最终判决被告按照李某出具的协议履行退还货款的义务,赔偿成婆婆损失。同时,承办法官还就保健品存在欺诈以及虚假宣传向成婆婆进行宣传,成婆婆也表示之后不再购买玉石床。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花10万买玉石床因瑕疵起纠纷 绵竹老人遭遇退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