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家住盘庚街文博园小区的苏女士打来热线反映,她家小区楼下的健身房成了超市,先前办理的健身卡也无法使用了。
上午十点钟,记者来到文博园小区,据苏女士介绍,前年年底,她在楼下一家名为激活人生的健身俱乐部办理了健身卡。
苏女士:“2015年12月份开始装修,宣传页上说前一百名买一年送一年,但是具体价格没出来。后来出来价格了,单人办卡一年是699,买一年送一年,两个人家庭卡是1199 ,三个人是1499,我办的是三个人的。”
据了解,苏女士当时交钱之后,直到去年的3月份才拿到卡,前期阶段一直处于试营业状态。
苏女士:“2016年3月5日卡下来了开始练,今年12月31日贴了一个通知,说是整顿,大约到2月12日开始营业,正月十七听说已经改为超市了,现在已经开始装修。”
在苏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激活人生健身俱乐部的原址,从里面来看,确确实实正在进行装修,而原先的建身器材、跑步机也还在。据了解,这些器材并非归原先健身俱乐部所有,而是房东当时整体出租给健身俱乐部的。
苏女士:“我听人家说有人跟房东联系了,房东说他还欠着两个月房租,房东问他租不租了,刚开始一直没有回话,过了几天说不租了。”
预付费办理消费卡业务,对于消费者来说,因为价格优惠,很有诱惑力,但是,如果商家跑路,维权就很麻烦,所以作为消费者,对这种促销手段必须谨慎。那么,是否有关于预付卡消费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呢?记者在网上了解到,在2012年的时候,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规定,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均须到商务部门备案。为防范商家跑路、失联等情况,该《办法》还规定发卡企业必须进行资金存管,即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部门进行资金存管或保险兜底,一旦企业出现问题,企业预存资金银行或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部分金额给消费者。那么,关于此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商务部门是如何执行的呢?
电话采访 市商务局 市场秩序科 工作人员:“我们负责综合零售、专门零售、住宿业、餐饮业、修理业、居民服务业。因为我们这里有商务部规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类表,分类清单里面就没有健身这一块儿。”
市商务局 市场秩序科 工作人员:“自愿备案,我们规定的是200万以上的,像小店,营业规模几万块钱的,我们这里都不备案。”
河南大创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祝卫青:“我们建议消费者到工商管理部门去了解一下,经营者有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这样来确定一下预付卡办理是否合法;要根据自己的状况来适度购买和投入,避免经济大量投入以后给自己生活带来不便;我们建议在办理的时候,细看预付卡细则;在消费过程当中,一定要预留好自己的凭证和证据,将来经营者一旦逃跑,有权利向他(经营者)进行主张,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安阳女子办健身预付卡 没多久健身房“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