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公司监测到,有个别市场出现擅自假借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名义开设“茅台不老酒专卖店”情况。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一、“茅台不老酒”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我公司独家经营的重要品牌,是我公司的核心自主品牌。二、我公司对“茅台不老酒”市场管控极为严格,凡未经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开设的“茅台不老酒专卖店”均属假冒侵权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并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三、请各经销商朋友及广大消费者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公司及“茅台不老酒”发展壮大,严格按照我公司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同时,欢迎和鼓励大家对各种不良经营行为向我公司提供线索。
贵公网安备 109号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 黔ICP备13004279号-4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10001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13001
个别市场出现擅自假借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名义开设“茅台不老酒专卖店”情况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严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