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发布于 5年前 (2019-11-07)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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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5年前 (2019-11-07)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1、营养型保健品,需要长期服用,没有确切的功效。如蛋白质、蜂王浆、维生素等,作为现代人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不是营养不足的问题,而是营养过剩!所以,不用过多说明大家也知道了。 2、强化型保健品,身体缺什么补什么,但不能防止流失,过度服用对身体有害。如钙、铁、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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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5年前 (2019-11-07)
民政部近日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将被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办法》将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将被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还包括: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因养老服务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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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5年前 (2019-11-07)
为打击保健食品行业虚假广告宣传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健康,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一次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不到7个半月时间内,市场监管总局3次公开征求意见,显示出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广告管理的高度重视。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没有经过审查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不可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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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6年前 (2019-07-13)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健康不是简单的体育锻炼,也不是营养餐或太极拳。医疗保健的基础是调整阴阳,气血,保护精神的原则。它采用调节精神,引导呕吐,调整时间,喂养,药物,禁欲,排气的各种方法,以实现维护,调养,支持生命,达到人体健康的目的“长寿”。 医疗保健是为了维持和关爱生命并实现长寿。保健是指通过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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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6年前 (2019-07-13)
日前,在保健品界热门的“抗衰老”明星——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遭遇“颠覆”,有研究机构发现吸收NAD+可能会刺激肿瘤细胞生长,并认为其抗衰老的功效可能是建立在促进肿瘤发展的情况下产生的。 NAD+是人体内一种重要的辅酶,过往的多项研究认为,人体补充NAD+有助于延缓衰老,因此许多保健产品通过让人体摄入NAD+的前体物质烟酰胺单核苷酸(NMN)或烟酰胺核糖(NR)来补充NAD+,以实现延缓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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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6年前 (2019-07-13)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瑶)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树立优生优育意识,襄阳市妇幼保健院启动了“两免”健康检查项目。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享受了免费政策的夫妻有2378人次。 据医院妇女保健科主任黄光梅介绍,“两免”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目前,襄阳市政府已将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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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6年前 (2019-07-13)
1、医用营养品属第5类,如维生素制剂、鱼肝油、补药(药)、医用卵磷脂、食用植物纤维、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饮料、矿物食品添加剂等。 2、非医用营养品属第30类,如螺旋藻、非医用营养饮料、非医用营养胶囊、非医用营养粉等。一般保健品至少要注册上面这些商品项目。 3、保健类服务属第44类,如医疗按摩、保健、医疗辅助、理疗、医疗护理、医药咨询、心理专家、芳香疗法、远程医学服务、饮食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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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6年前 (2019-07-13)
原标题:省卫生健康委第八巡回指导组调研省妇幼保健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2019年7月10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主任助理尹隆,一级巡视员马步钢,妇幼处负责人等一行调研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调研组首先参观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门诊、妇科、新生儿科、急重症医学中心,重点听取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作为省级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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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于 6年前 (2019-05-01)
4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有关情况。据介绍,“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立案21152件,案值130.02亿元,结案9505件,罚没款6.64亿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4万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先后5次曝光了100个典型案例。 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18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74.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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