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六部门联合行动严查讲座、义诊、旅游等形式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营销

  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六部门联合印发《衡水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决定至2021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

  督促生产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所生产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引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并规范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投诉服务电话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户外等媒介平台的广告监管,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严厉打击入网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语和消费提示。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免费体检等任何形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严防旅行社等其他机构、个人以组织旅游为借口对保健食品进行欺诈营销,检查重点为老年团、养生线路等。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依据《直销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直销经营许可。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以及传销犯罪等行为。

  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平稳有序开展清理换证工作,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运行;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开展保健食品备案工作。

  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全面禁止使用《决定》中明令禁止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作为保健食品原料;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工艺、原辅料组织生产。

  推进举报投诉热线和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活动,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

  扎实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普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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