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将至,大量流出人口将返乡过年,期间是做好计生信息收集、落实各项服务管理的有利时机,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根据《明光市〕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夯实工作基础,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以政策宣传、妇幼保健和生育登记服务为重点,以新婚摸排、查找孕情、全员人口信息采集为目的,以帮扶关怀和春节慰问为抓手,突破“两非”案件工作难点,强化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为落实全街道各项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各村(社区)要加强新婚摸排,核清事实婚姻、早婚、离婚人员再婚、迁出等服务对象的底数,扎实开展好孕检服务工作,对新发现的孕情及时落实孕情跟踪责任人,按月开展跟踪服务,着力降低选择性生育和孕情消失现象发生,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核查为重点,加大未婚男女青年和离婚人员的婚育信息的排查力度,确保新婚、事实婚姻、再婚统计到位,管理对象建卡登记到位。对信息交流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公安、卫生等通报数据要开展比对核查,修正错误信息,完善数据质量。对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逻辑审核的差错、不规范等信息加大核查力度,要逐一核对,逐一采集,确保各类信息准确率达100%。
街道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两非”案件排查,在明光市专案组的指导下,开展“两非”案件初查初审,符合大要案或次要案案件考核口径的要形成有效立案。各村(社区)要设立举报信箱,排查“两非”案源,对提供有效线索并能结案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切实做好目标人群的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合理有序组织人员参检,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升孕前优生检查工作质量。市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人员要全程跟踪、全程服务,加大对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实行个约性预约服务,开展未孕人群、早孕、妊娠结局随访,生育病残儿夫妇的优生指导以及告知书发放工作,切实发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作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55周岁及以上的计生奖扶扩面人群、60周岁以上的国家计生奖扶对象的摸底、申报和资格确认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公开公示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奖尽奖。对往年确认享受奖励对象要开展资格年审工作。要加大计生奖特扶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扩大计生奖特扶政策的影响力。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生育服务登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理流程,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开展送证上门等服务。乡村两级技术人员要组织开展上门技术服务活动,对妇幼保健服务对象特别是流出人口返乡人员要开展孕期保健、产后随访、术后随访、儿童预防接种和生殖健康查治活动;做好避孕药具、节育终止、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技术服务,提高综合避孕节育率。
各村(社区)要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活动,积极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办实事、解难事。重点做好计生困难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的走访慰问工作,切实从物质上给予资助,保证她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通过帮扶慰问活动,提升群众获得感,赢得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卫流动秘〔2018〕2号文件要求,开展以“把健康带回家”为主题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多样化、立体化的卫生计生政策宣传,进行义诊咨询服务,组织一次健康教育服务,发放一批宣传资料和健康用品,将“健康身体、健康知识、健康用品”带回家,促进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全面两孩、奖励优惠、健康扶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要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维护良好生育秩序。要积极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做好人员值班,抓好统筹协调。认真分析本地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制定好工作方案,采取包保责任制,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冬季服务月”活动。街道将适时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持续后进,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约谈或调度,并纳入 “月积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村(社区)要积极收集汇总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工作动态、成效和特色亮点。街道和市卫计委将加大督导力度,力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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