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保健品乱说话分分钟被查!

  虽然保健品是药店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为了销量,用“能治病、杀死癌细胞”这样夸张的话语来描述保健,显然是不可取的。尊重顾客的健康需求,也要尊重顾客的智商。

  据信网报道,市民王先生反映称,近日他在青岛漳州一路青岛德信行惠友大药房给父母选购保健品时,发现药房售卖的两款保健品,包装上的保健功能概述与药房给出的功能概述有不一致的地方。

  “药房给维特健灵五色牌灵芝胶囊的概述是保护心血管,强化肝脏功能,增强体质,而广药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概述却是含量高,品质优,增强免疫力,辅助抑制肿瘤。这一保健品多了这么多功效,似乎有点神话了。”王先生表示。

  3月21日,记者来到青岛德信行惠友大药房,发现了王先生投诉的这两款保健品。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这两种保健品均标注了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而包装上对保健功能的概述也仅有增强免疫力的功效。但该大药房在价签上对该保健品的概述却与包装不一致。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店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道,这两款保健品因含有灵芝的成分,可以杀癌细胞、还能辅助抑制肿瘤,增强抵抗力。工作人员还表示,“一般来药店拿这两个保健品的消费者,都知道有这些功效,并且卖得很好。现在店里没货,如果想要可以留下电话之后联系。”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第七十八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显然,上述大药房对两种保健品的概述并不符合国家对保健食品的规定。其负责人张先生表示,“经过核实,这两款保健品都有提高免疫力的功能,而对于药房概述的其他功能,属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确实有描述不符的地方,之后我们会进行整改。”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香港中路市场监督管理所表示,“一般药品广告查处,商家如果宣传保健食品产品对某某疾病病症有治疗效果,可以认定为违法。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于3月21日下午到店调查取证,商家提供了两款保健品的进货渠道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商家销售的产品具有增强免疫力的功能,而对于商家其他的功能概述是否违法,我们会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及证据进行调查落实,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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