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纪洪 记者淦丹丹报道:昨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江西省城市保洁绿化道路养护等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方案》,要求各地全面放开环境卫生保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渣土清运等市场,建筑分离、管养分离,实现动作市场化、管养专业化、服务规范化。
根据《方案》,江西将创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城市市容保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等项目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将上述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提高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城市市容保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水平,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业发展。
据了解,上述项目的购买主体为各市、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承接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能够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服务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内容为城市建成区道路路基、路面、人行道、路缘石、雨水口及检查井的养护维修;城市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城市建成区内公园、道路的绿化养护、园林设施维护和综合管理项目。
购买服务所需资金按照以事定费、费随事走原则,在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年度既有预算项目中统筹安排。如无年度既有预算,由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年度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并根据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项目将采取定期考核和即时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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