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相应内容;
1.时间:2018年7月3日8时30分起至2018年7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楼梯入口)。
4.售价:3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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