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举办了一场“庆祝全国第六个老年节戏曲晚会”,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将“预防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知识搬上了舞台。
晚会播放了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的微电影《较量》,全面展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揭穿骗局,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行为。
同时,上演了宁海方言版的小品《谨防诈骗》,生动活泼、形象具体的诈骗情节,让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让老年朋友们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
巡回演出和宣传将陆续走进其他乡镇(街道),各地市场监管所也在同步开展保健食品宣传活动和检查行动,确保保健食品市场安全,迎接九九重阳节的到来。
近期,各类保健食品的销售进入旺季,一些不法商家纷纷借助节日之机向老年人推销各种“保健品”。在此,小编决定跟大家分享一些保健食品消费小知识。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代替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能的某些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
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家进行购买。购买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
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不要食用超过所标识有效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罗列了监管部门批准的27类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表述,消费者可以根据该提示进行分辨。
可以找市场监管部门,记得保留购买的实物包装票据,记录销售公司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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