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男子财迷心窍 网购假药乡下赶场落网

  明年起,电商法开始实施,依附在互联网的创业者,又该如何在新法规下,合法地获取利益呢?

  俗话说生财有道,然而有的人为能赚钱,却从网上购来假药销售,最终害人又害己。本期“商戒”,为你讲述的是一例网购假药销售案。涉案的朱兵(化名)创业做起药品生意,并网购了360盒假药,在黔江区多个乡镇贩卖。最终案发,他被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经法院审理,朱兵被黔江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决拘役三个月,缓期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禁止朱兵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活动。

  朱兵家在黔江,虽然年过五旬却一心想做点生意,发家致富。最终,他选择了去乡镇卖药。

  去年9月,朱兵托人通过互联网帮其购买了120盒“白药追风灵”喷剂,共计420元。拿着这些药,朱兵开始了自己的药品生意。

  他趁乡镇有“赶场”的习俗,便带着这些药品以及草药等赶往黔江区正阳、冯家、水市等街道乡镇销售。朱兵曾交代,他单独出售一盒“白药追风灵”价格在10元到15元不等,而他每盒的网上价格则只需3.5元。一般情况下,他会将草药、白酒、“白药追风灵”捆绑促销,售价100元。

  见有利可图,去年12月下旬,朱兵又托人在网上再次购买“白药追风灵”喷剂。这次,他购买的数量是之前的两倍,达到了240盒。同样,朱兵趁“赶场”之机,带着这些药品在黔江区各乡镇出售。

  只想着高利润 不管药品线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黔江区分局在黔江区正阳街道一小区,将正在销售药酒和“白药追风灵”喷剂的朱兵查获,当场扣押“白药追风灵”喷剂25盒。

  随后,该案被移送黔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开庭审理后,黔江区法院认为,朱兵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检方指控朱兵犯销售假药罪罪名成立。

  2016年1月起,郭天(化名)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租用江北区一门市销售成人保健用品,并通过互联网从他人手中购进假药在店铺销售。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也迎来井喷式爆发。许多人依附网络开始创业,进入网上“买全球、卖全球”的时代。但伴随而来的问题也不断凸显,例如假货泛滥、信息遭泄露等,电商的乱象和用户的投诉层出不穷。

  电商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誉为“关乎互联网电商行业格局”的综合性法律,将对依靠互联网产生商业交易的企业和个人产生重大影响。该法全面覆盖微商、代购、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网络金融等交易行为。该法规定除从事个人农副产品销售、零星小额交易等活动之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如果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对自行终止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还应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

  谭刚强表示,首先,所有参与电子网络进行代购、销售的创业者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尽早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合理进行电子商务经营。哪怕你在朋友圈卖东西,经常帮朋友代购,无证经营在2019年也可能被视为违法。与传统经营对比,目前无证经营的微商、代购及网店等,相当于没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店铺及小摊贩,随时可能被查处。而且想要有持续性、稳定性的经营与收入,响应法律法规,合理办理相关资质,是对未来的一个必要保障。

  其次,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加强自律,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电商法出台后,网上交易有了法律的边界,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将会加大监管处罚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此外,一旦因为产品质量陷入消费纠纷,消费者也有了维权渠道。届时,不诚实、不依法经营的商家,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尝到自己种下的恶果。

  “电商法打破线上线下的边界,将所有经营行为纳入法律法规中进行统一监管,有利于保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也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谭刚强说,电商法实施后,将会有一个过渡期,后续监管还会不断完善,但不管怎么说,给网上违规经营者留下的时间不多了,只有做到依法经营,才能心安理得的赚钱。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线上、线下的电子商务交易在我国飞速发展,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购买到所需商品或服务。为规范市场主体的电子商务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承办朱兵案的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勇介绍,电子商务经营者应特别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时下流行的微商、APP销售等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该法的相关规定。

  3.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必须取得行政许可。《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以经营药品为例,《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一旦无证经营药品,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或劣药罪。在电子商务经营中,经营者应当详细了解自己所经营的商品或提供服务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切勿盲目开展经营活动。

  4.提供的商品应当有质量保障。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线上、线下的交易,应当从正规厂家或上家以正规途径进购商品,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如果经营者明知提供商品的上家无法提供合法手续、进购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购渠道不符合相关规定等仍然予以进购并销售,其行为则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个类罪。

  不少朋友喜欢在网上购买药品,当碰到一大堆药品时,到底该买哪一个呢?上网买药如何才能避开虚假信息不上当受骗?消费者(患者)如何从网上安全地购药,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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