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批次防晒产品不合格 赫拉雅漾在列

  由于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上述产品均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莹)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部分防晒类化妆品(见附件)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合计84批次。其中,北京有一家上榜,为北京明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的植物医生隔离霜。

  另外,《法制晚报》记者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信息发现,上榜的样品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其中,柏氏、韩后、丸美、韩束、赫拉、卡芙兰、雅漾等均有上榜。

  由于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上述产品均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上述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冰川娇宠防晒乳霜、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等4批次产品

  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等3批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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