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征集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现将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作品征集活动,采取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与推荐选送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和评判,并结合广场健身操(舞)爱好者在网上参与投票的结果,评出优秀作品,参加年底在广东省举办的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交流、展示活动。获奖作品将以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展播推出,跟进全方位的宣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推广。

  广场健身操(舞)音乐需具有弘扬主旋律、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特点。音乐的节奏和速率应根据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动作进行不同的选择。音乐要求选用热烈欢快、节奏鲜明、动感时尚、励志向上的歌曲。

  健身爱好者(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生、部队官兵、农民、残疾人等)。

  1、作品风格与种类不限,要求思想健康、风格新颖、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主题鲜明的优秀作品。包括民族健身操、健身秧歌、健身街舞、拉丁健身操、健身排舞、啦啦操、有氧健身操、搏击操、具有民间传统特色及具有异国风情的各类健身操(舞)等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广场健身操(舞)的编排应选择适用于体育锻炼的基本步伐,并考虑到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进行创编,使广场健身操(舞)套路既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又有观赏价值。不允许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可采用徒手或手持轻器械。不允许出现轻器械的技巧和抛接动作。不得出现危险和难度动作。

  (1)肢体动作的编排应动作新颖、自然舒展,与步法协调配合,与音乐和谐统一,体现风格特点;

  参加本次征集可通过各省、区、市体育局组织推荐或自由报送优秀原创作品等渠道。

  即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解放军,各行业体协等单位择优选拔推荐5—10个作品,自行复印通知附件报名表或从全国广场健身操(舞)大赛指定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高质量MP4格式的视频光盘,寄到全国征集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征集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网络报送。请提交作品后,及时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并确认(凡未被征用的材料均不予退还)。

  作品征集的参加者需登陆全国广场健身操(舞)大赛指定官方网站(),并进入本次活动的专题频道,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及作品高质量MP4格式的视频,进行相关操作,完成征集作品的提交。

  3、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名单。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交流、展示活动。

  (一)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二)所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邀请参加全国广场健身操(舞)交流、展示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东莞太子辉涉黄被拘遭绑中国游客安全文章回归家庭中国26人养1公务员国务院大人物被人肉两桶油获补贴超千亿MH370位置大致确定蒙冤叔侄出狱买宝马沈阳地铁骚动兰州居民诉水厂遭拒国家部委处长晒工资北京村民持刀抗强拆兰州突遭冰雹袭击曝奶茶妹妹追刘强东女演员柏青病逝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征集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的通知

分享到: +More

评论 沙了个发

换个身份

取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