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很多人对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现有制度下在很多地区,一旦患了大病,会给一个普通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
小编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了解到,《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正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根据《意见》,今年底前,全省各地将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到2017年,广东将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参保人,扩大到全体职工。
早在2013年,广东省政府就印发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此次《意见》将职工纳入大病保险,并提出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强调了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形成保障合力,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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