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含违规添加成分的 不明来源保健品

  标榜天然中药成分,无副作用,这是如今市场上一些保健品惯用的违法宣传伎俩,事实上其可能添加了化学药物成分。

  记者6月20日从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嫌疑人赵某、周某、毛某、鲍某因采购、销售含违规添加成分的不明来源保健品,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赵某原本在江山经营一家药店,周某和毛某为该药店营业员,鲍某则为从事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的人员。

  2016年下半年,周某对赵某称,有顾客需要快速补肾壮阳的药物。赵某马上想到了鲍某。同年12月,鲍某在郑州采购了一批来源不明的名为“虫草补肾宝”的保健品,并销售给赵某。

  随后,赵某于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将这批“虫草补肾宝”交由营业员周某和毛某负责销售。

  由于没有合法来源票证,赵某要求不要把“虫草补肾宝”摆上柜台销售,而是等有顾客打听时再拿出来。

  截至案发,周某和毛某在该药店内销售“虫草补肾宝”86盒,销售金额5428元以上。

  后经检测,涉案的“虫草补肾宝”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健食品中不得添加“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一旦添加就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江山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赵某等人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从事食品药品销售工作者,一定要守牢道德和法治底线,规范经营。同时,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或保健品时,不要盲目听信经营者的宣传,要看清并查实这些产品信息,确认为正规产品后再购买。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销售含违规添加成分的 不明来源保健品

分享到: +More

评论 沙了个发

换个身份

取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