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阿勒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勒泰市妇幼保健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宫腔镜、盆底治疗仪、产后康复治疗仪、数字化乳腺X射线机(钼靶机)、微量元素分析仪、化学发光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酶免一体机、沙疗床、熏蒸治疗仪、干扰电治疗仪、药具智能发放机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至少应包括审计意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凭证和个人明细表);(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有效的“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和中国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投第一包的投标人还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生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或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料原件(公证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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