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招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如是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此项不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注册证)及附件(附页);如是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厂家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前四项)、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注册证)及附件(附页),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完整授权链条的产品授权书;4、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质,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注:报名及下载文件:(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2)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3)本项目按标段售卖,售后概不退还。 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单。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第四开标室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第四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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