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日报讯 (常青王均珠)为严把保健用品卫生许可证审批关,省卫生厅日前出台了《贵州省保健用品受理审批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保健用品的厂家必须取得《贵州省保健用品卫生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
《贵州省保健用品受理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在申报保健用品卫生许可证时,必须有产品研制报告、命名依据、配方及说明;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简图;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样品及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近期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包装、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稿等相关报告。
申请《贵州省保健用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生产企业建在清洁区域内;厂房应当坚固、清洁,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采用光洁建筑材料,采光或者照明良好,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以及其他有害昆虫孳生的设施和措施;设有原料加工、包装、储存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车间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符合卫生要求;具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取得健康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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