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8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快现代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水平,取得了一定成绩。市卫健委、市老龄办会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对我市2018年老年人口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常州市2018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现予以发布。

  我市常住人口472.86万人,户籍人口382.20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1.4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92%,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12.94万人,老年抚养比上升至17.6%。

  60-69周岁老年人口52.02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56.89%;

  70-79周岁老年人口26.48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28.96%;

  80-89周岁老年人口10.99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12.02%;

  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为0.68万人,占34.98%,女性为1.27万人,占65.02%。

  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1.28万人,覆盖率98.5%,其中参保职工153.5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7.7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8万人和3.76万人。全市月人均养老金2272元,其中市区2717元。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3.69万人,其中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48.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4万人。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比上年增加20元。

  1、城市“三无”老人供养。全市有211名“三无”老人纳入供养范围,市区人均供养标准1665元。

  3、低保老人补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发20%低保金,2018年为老年人共增发低保金1767.06万元。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4、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我市对年满60周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2018年全市符合计划生育农村奖扶政策人员136922人,共发放金额9857万元。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年满60周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3600元。对于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或伤残)而又未再生育的特别扶助对象(不分农村和城市),独生子女死亡的每月发放500元,年满60周岁每月发放7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每月发放400元,年满60周岁发放600元。2018年全市特别扶助对象8682人,发放金额7299.7万元。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81464个,参保总人数达211.2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57.78万人,参保退休人员53.6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3万人和0.93万人。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本级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达62.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7万人,其中“老年居民”【指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人员】13.72万人。

  每年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普遍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95%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转诊预约、康复指导、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项目。

  全市建有老年病医院1家,爱心护理院11家,老年康复医院6家,开设老年康复医学科的医疗机构26家,提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1326个。城区所有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卫健、民政部门联合开展健康小屋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健康管理、咨询、治疗服务。常州市福利院和常州金东方护理院被评为第一批“江苏省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

  全市建有养老机构109家,床位数2.5万余张,其中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比超过65%,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数比例达57%。

  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覆盖率分别达69%和42%。全市建有老年助浴点18个,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全年新增日间照料中心11个。

  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70.4%,赔付金额2600万元,赔付率66.8%。

  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补助、医保基金划转和个人缴费三部分组成,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武进区先行试点,适时扩大到全市范围。

  我市连续举办了6届养老产业招商会,推介优质养老项目80个、签约50个,涉及养老机构建设、服务管理、人才培养、养老专业器械和用品等多个领域。常州被国家民政部等6部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城。全市有78家企业生产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产品品类4000余种,年销售额超100亿元。

  我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1411余人次,办理涉及赡养、医疗事故、道交理赔、婚姻家庭、房屋居住权等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00件,受援人数300人,其中民事案件287件,刑事案件13件,为老年人挽回和避免各类经济损失超200余万元。全市镇(街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

  参加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41.37万,占老年人总数的45.24%。

  全市组织开展以“自觉科学健身,追求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常州市老年人体育节活动,包括举办开(闭)幕式;举办常州市第15届运动会老年人部“柔力球、健身秧歌、乒乓球、门球、象棋、围棋、钓鱼、健身球操、太极拳(剑)、气排球”等10个单项比赛;组队参加江苏省老年健身展示交流活动10项次;举办健身培训128项次;全年参加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群达到45万多人次。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发改委等12个老龄委成员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

  深入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市各级涉老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为老服务组织踊跃参与,20个单位集体被授予第三届常州市“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举办第二届“十佳老年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管立成等10人被评为常州市第二届“十佳老年道德模范”,黄梅芳等10人为“十佳老年道德模范”提名奖;开展第四届幸福金婚夫妻评选活动,王田夫、沈木兰等10对伉俪被评为“幸福金婚夫妻”。

  举办以“感知生命 绽放人生”为主题的“福寿杯”常州市第三届中老年才艺大赛,先后开展了启动仪式、分赛汇演、大赛颁奖典礼等20余场活动,参加的老年人达5000余人次。全年开展老年人文艺演出活动170多场次,参加演出的老年人达3.5万多人次。

  常州市老年书画研究会全年共举办各类主题活动93场次,创作、展出书画作品2800余件,其中举办的“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书画展”被列入市政府文化100系列活动。

  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深入社区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心理评估,教授心灵体操,持续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启动预防老年人失智关爱项目,组织专业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和养老机构,向市福利院和新北、天宁、钟楼三个区失智和记忆衰退老人赠送3000套防走失定位设备。

  组织实施“银龄行动”,探索“老有所为”的新途径、新方式,发挥老年人在建言献策、扶贫帮困、社会治理、法治宣传、革命传统教育及关心下一代等活动中的独特作用,努力营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国好人”周纪龙,退而不休,组织创办残疾人就业圆梦中心,帮助243位残疾朋友“挣个未来”;“医药卫生界生命英雄”陈龙生,始终放不下麻风病患者,30年来一直陪伴在他们身边,与他们建立起亲人般的感情;退休干部王一鸣,十九年如一日开展帮困助学、网吧义务监督、失足青少年帮教、道德法治宣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辛勤耕耘。

  深入推进“邻里守护”老年人志愿互助行动,重点打造了邻里缘、邻里亲、邻里助、邻里秀等17场次主题活动;在《常州晚报》开办专栏,宣传老年人结对互助的典型事迹;制作了活动纪实片,评选表彰了100名“邻里守护”优秀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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