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接受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县道保洁及长效管理项目(二年期)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工作范围包括公路保洁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公路保洁分路面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桥梁保洁,路面保洁范围应为道路快车道、慢车道、硬路肩(或无绿化土路肩)、桥梁及其他设施等;绿化保洁范围应为中央分隔带、快慢车道分隔带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绿化带等;桥面清扫保洁应为疏通泄水孔,伸缩缝清理,栏杆、扶手定期保洁工作。长效管理工作内容为城区外围主要道路、出入口无垃圾包、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保洁具体内容为:保洁范围内垃圾清扫以及路面、桥面、绿化带内堆积物和路面滴撒抛漏物。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具有道路清扫保洁相关设备:投标人必须至少自有3吨(及以上)机械清扫车2辆、自有或租赁5吨(及以上)高压冲洗车1辆和装载机1台(如为租赁,租赁时间不少于1年);
1、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自有或租赁5吨(及以上)高压冲洗车1辆,如自有,提供购车发票或行驶证;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和发票(或行驶证);
(6)自有或租赁装载机1台,如自有,提供购车发票或行驶证;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和发票(或行驶证);
(7)在武进区内或本项目附近具有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固定的保洁基地,自有固定保洁基地的提供房产证或相关权属证明,如无自有固定保洁基地的提供租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场所能满足道路清扫车等道路保洁机械设备专用停放需要,租赁期不少于1年。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网银交易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换取),交易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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