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并举加强“保健养生馆”监管

  梅州市工商等职能部门在工作调研中发现,2017全市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涉及“保健、养生”经营范围的经营户有248家,同比增长65.9%;而基层涉及保健养生消费的投诉纠纷也在逐年攀升,仅梅州市梅江区消委会受理有关消费的申(投)诉就有9件,同比增长125%。而在2017年“老年人免费体验店”专项整治行动中,梅州市工商等职能部门查处的12宗违反工商法规的案件,其中有5宗与“保健养生馆”有关。当前,如何有效加强保健养生行业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笔者认为需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放管结合,强化执法监管。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因此,工商等登记审批部门应当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注册登记便利化,为“保健养生馆”新业态的成长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并为小微企业发展成长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市场主体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同时,针对当前存在证照主体资格不全等问题,工商部门应结合年报公示和“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实施重点摸排,对挂靠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等规定予以查处;对于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违法必究、“诸恶必罚”。同时,积极从群众的投诉、举报中发现问题,从媒体的相关报道中发掘线索,及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提高监管执法威望。此外,建议卫计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涉医服务项目加强备案审查,对以养生保健为名涉嫌诈骗、涉黄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强化协作,建立联动机制。针对当前“保健养生馆”违法行为多样化,各部门间监管合力不足、执法乏力等问题,建议工商加强与食药监、卫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打击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专项整治行动,以“组合拳”的执法模式共同规范市场秩序。同时,针对近年来老年人保健养生类消费投诉增多、调解难度增大等趋势,最大程度发挥12345热线投诉举报总平台作用,建立多部门维权联动机制,构建维权快速通道,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是宣传教育,强化行政指导。针对当前“保健养生馆”经营秩序混乱等问题,一方面,通过行政约谈等形式,对市场主体综合运用指导、告诫等柔性措施,加强行政指导,使其明晰实施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奖励的作用,发展法律意识较强、有社会责任感的群众作为“信息员”,利用其广泛接触群众的优势,收集上报违法信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此外,要充分发挥消委会桥梁作用,利用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契机,通过以案说法、曝光典型案例、举办“保健养生讲座”等方式,帮助群众摒弃“养生能治病”、“保健品是药品”等错误认知,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是完善法规,破解执法难题。针对当前监管法规滞后,制约行政执法空间的现状,建议工商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厘清各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责,明晰职责权限,为部门履职提供充分法律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体制机制,与法院、公安局等司法机关建立更加实用、更具操作性的协作机制,破解工商执法调查取证难、执行难问题。

  五是引导规范,探索长效机制。建议由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企业成立保健养生行业协会,促进相互业务交流,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并指导协会建立更为明细的行业标准、行业规则,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等。此外,建议由工商部门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利用大数据技术完整录入企业违法信息,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导入,加大对企业失信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并参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在招投标、企业融资、个人出行等方面给予限制或禁止,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实现“以公示促规范、以诚信促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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