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舜耕中学学校营养配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贯彻济南市教育局下发的《济南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配餐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济教体字〔2017〕7号)的文件精神,济南舜耕中学就学校学生营养配餐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配餐服务公司前来投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或饮食管理)。

  2、投标人必须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投标人须在市中区或济南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符合食品安全生产品标准的、专门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配送的服务机构或营业场所。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授权代表。

  6、投标人有符合相关要求,具有相应资质、满足配送要求标准的配送运输车辆。

  7、投标人必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未被学生和家长投诉。

  8、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10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计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原件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根据学校情况制定供餐配送方案(包括如何统计人数和如何收费),要求详细阐述营养搭配,学生就餐的管理和餐后卫生消毒方案说明。

  9、安全卫生保障条件、制度及相关措施;上岗人员管理制度,附相关人员上岗证书、体检报告等。

  1、本招标公告自2017年10月23日在齐鲁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日历日(2017年10月27日晚17:30分截止)

  2、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学生家长组成的学生配餐工作委员会对本次竞标进行资格审核、实地考察和竞标赋分(评分细则表见附件1)

  3、凡符合选用资格、有意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请在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到济南舜耕中学二楼政教处办公室报名(过时不予受理),同时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原件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其他相关资料也可在竞标说明会前提供。报名时投标企业可实地查看学校用餐场地和环境制定配餐方案。

  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联系电线年10月28日上午8:00,评标小组到资格审查的企业实地考察。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参加2017年10月30日下午18:30分进行的配餐供应服务项目说明会,并在说明会之前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书13份,否则取消资格。会后由评标小组进行打分,按照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出两家中标企业。

  4、本次中标选出的前两家公司将轮流依次进行一个月的配餐供应,如在配餐过程中出现问题或配餐质量引起大部分用餐学生不满的,将给予立即停止配餐进行整改,如整改后效果不佳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将立即终止合同,由总分后一名的公司递补。

  6、评标方式:学校配餐供应服务评标小组进行打分,得分高者依次中标。如总分相同,由评标小组进行第二次打分。

  8、被选用企业2017年10月31日与学校学生配餐工作委员会签订(合同)协议。

  9、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本次竞标需满足4家企业同时竞标,不足4家,将被视作废标,另行安排开标时间。

  合同由被选用企业与学校学生配餐工作委员会签订,合同一式三份,被选用企业、学校、家长监督小组各执一份。

  1、被选用企业务必按时签订(合同)协议,不得转包、转让,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2、因抽检结果不合格或不按合同供货,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被选用企业负责,两年内不得参加投标。

  3、被选用企业不得擅自放弃任一中标项目,若放弃视作中标项目全部无效,三年内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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