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原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4月30日消息,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食药类)信息公开表》,公开3起行政处罚信息。
其中,(芜)市监药罚〔201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镜湖区兴阳参茸保健食品经营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货值金额1416元。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作出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2952元的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2952元;《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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