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池州10月30日电 在安徽省池州市日前召开的《价格法》实施5周年座谈会上,池州杏花大药房负责人出语惊人:池州一些保健品、化妆品的代理商获利超过100%。
杏花大药房负责人说,许多外地商品进入池州市场时都交由池州的代理商全权打理,这样其他商家只有从代理商处进货。代理商牢牢控制着市场,形成垄断,并通过抬高价格获得巨大利润。在这些商品中,以保健品、化妆品“垄断”最为严重,代理商的利润甚至达到
200%以上。该药房负责人认为,这些代理商的“垄断”经营违反了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杏花大药房负责人自揭暴利内幕,引起了与会人大代表和其他行业人士的关注。杏花大药房负责人坦言:“杏花大药房的药价尽管比定价降低了50多个百分点,但仍有很大利润。”如果此言不虚,那么当前的药品销售就存在暴利行为。针对杏花大药房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池州市物价部门解释说,代理商控制销售渠道的情况在池州的确存在,物价部门早已觉察,但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因而给价格执法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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