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16年下半年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三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公共营养师(二、三、四级)、育婴师(三级)、物流师(三级)、秘书(三、四级)、理财规划师(三级)、电子商务师(四级)的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各企业、学校、社会上正在从事上述职业或拟从事上述职业的人员满足报考条件均可报名,具体申报条件附后(附件一)。
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张及原件电子版一份(格式.JPG,大小
6、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纸制版含二维码)及原件电子版一份(格式.JPG,大小
7、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附件四);应届毕业生证明、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资质审核、学籍审核要求考生出具学生证与在校生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20KB,格式JPEG;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1、个人申请表的申请人声明栏目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声明栏目以上内容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录入并打印。录入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号。
2、申报材料清单中的第2—8项由考生根据申报要求提交原件、复印件以及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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