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夫妻二人网售假冒减肥药一审判赔70万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顾建兵 张达军 记者 于英杰)南通一对夫妻在网上销售假冒的减肥药,销售到20多个省份。日前,由南通市崇川法院院长娄宏春担任七人合议庭审判长,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刑3年,骆某则被判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均被并处罚金,并支付所生产、销售假药价款3倍的赔偿金共7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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