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委发布《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托幼机构每餐前餐桌必消毒、不能有“边角菜”、被褥每月都需暴晒等。
《规范》要求,全市托幼机构均需设立卫生室(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还要有专(兼)职的卫生保健员。全市托幼机构须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品、水果实行定点采购,不过量采购,不采购“边角菜”,不供应隔夜熟食品。《规范》规定,餐桌需在每餐使用前消毒,应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分餐人员分餐前用肥皂流水洗手,分餐时戴口罩。
《规范》强调,托幼机构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此外,枕席、凉席每日应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需每月清洗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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