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 (2)满足上述资格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证书、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在最近一年有类似物业管理经验(提供承接类似项目相关委托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酒店设备项目(16A1440)结果公告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56健康网 » 包头市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57号)